總務處-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適逢氣候正值炎熱之際,請妥予依冷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辦理有關冷氣機使用注意事項
一、依據苗栗縣政府111年8月26日府教國字第1110163369號函辦理。
二、避免全校同時間啟動冷氣電力,致需量超出契約容量。
三、室內溫度超過28度,可開啟冷氣,班級冷氣開啟時,冷氣溫度宜設定在26度至28度之間,並輔以電風扇或循環扇。
四、班級學生離開教室達一節課者,應關閉教室冷氣電源,並請緊閉門窗,減少高溫外氣侵入,以節約能源。
五、學校應確實引導學生於戶外課或體育課後,返回教室時,先擦乾汗水再開冷氣;另班級冷氣使用時,可透過調整冷氣導風板於最適當角度,避免冷氣風口直吹學生。
發布時間: |
2022-09-01 16:39:13 |
發布單位: |
雙連國小總務處 |